很多人在给商标取名字的时候都有这样的经历:想加上自己家的地名,但是别人告诉他《商标法》规定商标不能含有地名,发现安化黑茶、五常大米等带有地名的商标可以在市场上注册?济南商标注册到底能不能含地名,含地名的商标怎么用?和小泉一起来看看吧。
我们来看一下《商标法》对含有地名的商标的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是,该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是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一部分的除外;使用地名的注册商标继续有效。”
这是《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从该条的表述来看,地名能否作为商标是有限制的。
1.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公众熟知的外国名称不能作为商标注册。但县级以下,或不为公众普遍知晓的外国地名,则可接受。
比如有人想注册一个地名“湘江”,发现“湘江”不是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就可以注册“湘江”商标。
2.具有其他含义的地名可以注册为商标。“其他意义”是指地名作为词汇有确定的意义,比作为地名的意义更强,不会误导公众。
比如商标“衡山”“衡山”是衡山这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地名,但最重要的意义是它们是五岳衡山的名称,所以可以注册为商标。
在实践中,有些商标是由地名和其他元素组成的。如果商标整体形成比其他地名更强烈的其他含义,或者商标整体没有含义,一般难以被认定为地名,可以允许使用此类商标。
3.地名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济南注册商标的一部分。这是目前含地名商标常见的注册选择。比如“安化黑茶”、“五常大米”等等。
4.含有地名的注册商标。这种情况是指1993年第《商标法》号修改决定施行前已经注册的含有地名的商标,可以继续使用。
含有地名的商标往往记忆性强,更容易被使用者记住,但这类济南商标申请注册往往难度较大。建议申请前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可以减少商标注册中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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