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小泉听一个朋友说,某济南代理记账公司,帮助一家企业进行济南代理记账,成功地减少土地增值税几千万元。
按常规的思维,济南代理记账要想合法合理,必须是在现行的税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筹划。最基本的原理,就是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或者改变收入的性质,以达到“高税率”换“低税率”的目的;或者想法提高税前扣除的成本或费用,降低应纳税额的计算基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的扣除项目包括: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也就是,对土地增值税进行筹划,在收入方面没有可操作的空间时,重点就要从上述五个扣除方面进行筹划。
这家企业是转让上世纪的旧厂房,当初是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且当初的厂房造价极低。现在连厂房带土地使用权一起转让,价格比当初高出了几十倍,尤其是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初步计算,“增值额”远远高出扣除项目200%以上,不仅适用的税率高(60%),而且金额巨大,因此需要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就有几千万元。
如果是普通专业人员来进行筹划,绞尽脑汁,能够合法合理减少的土地增值税金额顶多也就几十万元或几百万元,但某济南代理记账公司却成功地帮助这家企业减少了土地增值税几千万元!那么,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他们的税筹方法,普通专业人员如果能够看明白,绝对能够大开眼界!然后回头衡量,自己是否也具备这样的“筹划能力”?是否也能起到同样的效果?
他们的方法,其实很简单:利用的是“扣除项目”的第三项里面的“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四)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这里面有两个要点,是济南代理记账的关键点: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也就是,只要房地产评估机构能够“合理地”确定重置成本价和成新度折扣率,那么,就能够“合理地”增加扣除项目的金额,从而“合理地”减少土地增值税。
同时,房地产评估机构“合理地”确定重置成本价和成新度折扣率之后,还必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只要当地税务机关“确认”了,那么这种济南代理记账方案就“合理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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